尊敬的市民:
在您向市長信箱來信前,請認真閱讀《來信須知》!
來信須知
一、注意事項
(一)每件來信反映一個事件,內容客觀真實,說明事情原因、過程,提出您的要求,盡量做到簡潔明了;
(二)相同內容信件請勿重復提交;
(三)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真實、準確,否則無法反饋辦理情況;
(四)“市長信箱”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性公開個別信件內容及辦理情況。
二、受理范圍
(一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政策方面的咨詢事項;
(二)需要政府及其部門、公共企事業單位解決的訴求事項;
(三)對政府部門及公共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作風、工作質量、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見、建議或投訴事項;
(四)對公共服務類信息的綜合查詢事項。
三、不予受理范圍
(一)涉及人身、財產安全等,應對通過“110”“119”“120”等緊急渠道求助的事項;
(二)涉及行政職權范圍以外的民事糾紛,依法應當或已進入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、信訪復查復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項;
(三)涉及黨群、人大、政協、法院、檢察院、軍隊和武警職能的事項;
(四)涉及國家和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的事項;
(五)正在辦理的來信事項,在辦理期限內重復反映;
(六)未提供真實姓名、聯系方式等有效個人信息。
提示
24小時之內最多提交1 次!